乌海市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5.05.2016  10:09

  近日,乌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建立和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意见》明确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是低保对象中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是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意见》要求,尽快建立政府主抓、民政牵头、财政保障、残联配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机制,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尽早把这一制度推行下去,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早日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也可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申请,通过逐级审定的办法,确定享受这一政策的残疾人。

  据统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实施,将惠及乌海市6700多名残疾人。

[责任编辑 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