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15年中考改革实施八项新举措

29.05.2015  20:30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初中升高中考试的科学化,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实现“阳光中考”,从2015年起乌海市实施八项中考改革新政,主要内容如下:

    1.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从2015年秋季起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学校实际班数核定,全市重点高中市一中继续采用统分招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分数线,其他高中按录取人数统一划线。

    2.我市中考的所有环节全部实施网上运行,网上报名、网上阅卷、网上查分,网上录取,全过程公开透明,实现了“阳光中考”,确保了中考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中考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能更加便捷地接受社会监督。

    3.为中考学业成绩减负。从2015年开始,我市初中地理、生物课程在八年级实行结业考试,成绩计入九年级的中考成绩。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中考地理、生物考试是八年级和九年级同时考,从2016年起为八年级随九年级的中考安排进行结业考试,分数、考试时间不变。

    4.继续推进统分招结合的招生政策。市重点高中市一中的招生份额的40%用于统招,即全市初中学校统一划线,统一录取。剩余60%的名额进行分招,即将60%的招生计划数按各学校在籍应届生报考人数在全市的比例分给各初中学校。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薄弱学校的发展,有力地推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

    5.特长生招生采取自主招生。2015年全市特长生招生实施自主招生。各高中学校提出特长生考试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高中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进行特长生招生考试,并将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进一步扩大了高中办学的自主性,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留住特色人才。

    6.中考照顾条件“瘦身”。从2015年开始,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享受的照顾条件有三项:一是烈士子女;获军功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乌海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二是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五个主体少数民族;三是乌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教龄在15年以上的教职工子女。符合经上三项照顾条件的在中考录取时降分录取,且不重复累加。自治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艺术优胜和信息技术优胜等各级各类竞赛获奖都不再享受照顾。

    7.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条件放宽。今年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需要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1年,就可以报名参加中考,外来务工人员受教育的平等性得到保障。

    8.启动“校园足球升学直通车”政策。在今年中考特长生考试外,为各高中学校招收男女足球特长生各10名,这是我市贯彻校园足球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为我市培养足球人才的主要途径。

    此外,乌海市中小学今年秋季招生继续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和《乌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模,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稳定初中优秀毕业生生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严禁普通高中跨盟市招生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