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示:酒场要劝导开车的不喝酒

11.03.2017  00:26

  8日,呼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法制科发布警示,在一起吃饭的亲朋好友,要劝导开车的不喝酒,喝酒的不开车,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2月22日,呼和浩特市赵某在其父亲家吃饭喝酒后,拉上其父亲驾驶机动车到亲戚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因赔偿达不成协议对方当事人报警,赵某弃车准备打出租车逃逸,后被对方驾驶人及时制止,随后交警赶到现场,经对赵某血液检测,属醉酒驾车。

  交警提示,醉酒后不要有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记者 杨雨超 通讯员 武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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