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 “三为主”方针

05.12.2014  23:49

经培训考试后,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呼和浩特市245位调解员颁发了调解员证书,并为177家企业颁发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牌匾,这也标志着自治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今后,自治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中将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节机制,提升企业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