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10.12.2015  11:29

  12月9日,兴安盟委委员、乌市委书记马焕龙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乌市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会议全面传达了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要求。马焕龙强调,乌市要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目标任务安排,自加压力,按时完成到2017年之前实现“人脱贫、县摘帽”的目标要求。

  马焕龙要求,要牢牢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机遇,组织进行脱贫计划和脱贫计划的施工图,要挂图施工。全市交通、水利、农业、教育、卫生等部门都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强与自治区、盟级相关部门协调和联系,加大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同时,做好乌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马焕龙指出,“十个全覆盖”工程是脱贫工作的重要载体,要把“十个全覆盖”和脱贫工作有机结合,深度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要严格按照盟委要求乌市打造全盟一流的目标,把“十个全覆盖”工程抓实抓好。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乌市扶贫开发工作累计完成投资4.8亿元,较“十一五”投入的0.6亿元,增加4.2亿元,增长700%。乌市通过开展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等13类扶贫开发项目,受益农户达1.5万户、4.3万人。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2266元,提高到今年的3332元,增收1066元、增长47%。

  2016年,乌市将通过实施“三到村三到户”、金融扶贫、生态移民等4大类7项工作,实现1770人脱贫,剩余1728人将于2017年彻底实现脱贫。(记者关扬)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