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陶迎春等5位同志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文件 内妇发〔2014〕 号
关于授予陶迎春等5位同志 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我区各行各业妇女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开展的“尽责圆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妇联联合举办了全区“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参加报告团的五位同志作为先进妇女典型,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充分展示了内蒙古妇女自强不息、无惧挑战、锐意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是全区广大妇女群众学习的楷模和榜样。为表彰先进,自治区妇联决定,授予陶迎春等5位报告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区广大妇女以她们为榜样,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准则,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她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优秀工作作风和追求卓越、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为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贡献力量,为把我区打造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附件: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名单
陶迎春 内蒙古血液中心献血办主任
王燕清 包头市包钢医院一门诊护士长
鲁雅君 通辽市库伦旗文联干部
孟繁荣 赤峰市红山区农牧业局高级畜牧师
宝梅花 内蒙古蒙亨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