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药安全 推进依法治市

27.12.2014  05:11

[ 导读 ]近日,就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食药安全,记者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焦鸿进行了专访。

  近日,就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保障食药安全,记者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焦鸿进行了专访。

“今年以来,市食药局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把关民生、护航发展’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新定位首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将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法治轨道。”焦鸿说。

焦鸿介绍说,在整治秩序净化市场上,市食药局办案力度明显加大。全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90余次。将大宗食品、重点药品抽检列入2014年民生工程项目,对粮油等大宗食品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用量大的单位重点监管检测,实际完成食品抽样任务1051批次,已检验531批次,合格率96.9%;药品检验559批,合格率97.1%。

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错时查、假日查”,落实督查通报制度,推进网格化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和约谈机制,对1359家药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公示非“守信企业”69家。设立“校园食品安全严管街区”10条,公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28家,努力实现对食品药品的全覆盖、全时段、无缝隙、无盲点监管,基本做到市场巡查常态化、日常监管网格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

在不断地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市食药局鼓励并支持旗县区结合实际,探索推行食品药品监管新模式。同时,市食药局结合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实际,正在拟定《食品药品安全呼和浩特实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细化具体贯彻执行举措,探索严重违法企业曝光惩戒机制,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假日查、错时查制度、食品药品监管督查通报制度等,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许可事项现场验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批规章制度,为食品和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准生证”,在食品药品企业探索推行质量授权人制度,积极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网络媒体监督的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

焦鸿说:“市食药局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首府’的核心,积极推行各项惠民便民利民制度措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同时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水平,保障首付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编辑:赵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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