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夫妻做幌子 合伙诈骗落法网

29.03.2016  13:24

  隐姓埋名后又假扮夫妻,用尽各种招数只为骗取钱财,以开公司和开展工程项目为借口,二人共骗取他人8.3万元拒不返还。经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喜奎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秀芬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只有小学文化的韩喜奎早在1987年就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不思悔改的他,多年后又重操旧业干起了老本行。2014年7月,经人介绍,韩喜奎结识同样无正式职业的杨秀芬,两人一拍即合,商量着隐瞒真实姓名“挣点钱花”。韩喜奎化名“韩世奎”、杨秀芬化名“杨淑芬”,在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在霍林郭勒市珠斯花火车站附近以开公司和开展工程项目为由,先后从被害人苏桂萍处骗取现金6.2万元,并假意聘用工作为由从高永芝、周建均、牛素珍、刘志云四人处共计骗取现金2.1万余元。案发后被骗去的现金全部被韩喜奎和杨秀芬挥霍。( 通讯员:李冰冰、顾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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