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带妇建,乌海市妇联推进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

14.12.2016  18:14

  乌海市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党建带妇建推动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积极探索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党的领导,为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提供保障

  年初,乌海市委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乌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基层妇联组织工作经费、人员编制、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如明确提出“在镇(街道)设专职群团干部,专抓工青妇等群团工作”、“为每个镇、街道新增1名事业编制,增加1个副科级职数,从现有干部队伍中择优选拔”等,为推动全市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每年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将妇联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的重要内容以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列入了《2016年度区、市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并明确相应分值。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以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做到党建、妇建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以党的组织建设为核心,通过带思想、带组织、带队伍、带制度、带阵地建设,带动和促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二、党建带妇建,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基础

   一是推动组织拓展。 市、区、镇(街道)妇联坚持“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实现80个社区(村)“妇女之家”100%全覆盖,现已打造镇(街道)“妇女之家”3个。依托“党建带妇建”,采取“建、联、挂、靠”的组建模式,积极推动妇女之家向机关事业单位,向家政、化工、金融、传媒、学校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成立各类“妇女之家”273个,海勃湾区教育系统“妇女之家”实现全覆盖。建设网上“妇女之家”,依托各级妇联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将“妇女之家”活动品牌、服务项目等链接到网上,让妇女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找到妇联组织。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妇联通过网上妇女之家吸引粉丝达5万人。

   二是推动队伍建设。 按照《乌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协调市编办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各区党的群团工作涉及机构编制事项问题的通知》,为各区妇联增核一名事业编制,为各区镇、街道各增核一名副科级职数,专门从事群团工作。通过镇(街道)妇联换届选举,将镇(街道)机关、辖区妇女小组长、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具有专长的女性居民纳入妇联执委,截至目前,我市各镇妇联已有执委117人,并从中选拔涉及教育、卫生、女企业家、文艺骨干等界别28人作为兼职副主席。采取专职、挂职、兼职、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志愿者等方式,吸纳6名工作人员进入妇联干部队伍,市妇联选派一名干部挂任区妇联副主席,指导镇、街道妇联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

   三是推动经费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联工作,推动市、区、镇(街道)全部落实妇女人均“一元钱”工作经费,社区(村)依托办实事经费、办公经费及党员活动经费提取社区(村)妇女人均“一元钱”工作经费,切实解决了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明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将按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为镇、街道群团工作列支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启示

   一是 通过党建带妇建,为推动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保障。以各级党委强化党建带妇建为契机,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向分管领导定期汇报我市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相关事宜,并积极参与到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前期调研及文件起草等环节,争取到一系列政策支持。

   二是 通过妇建服务于党建,使基层妇联组织活力进一步提升,将更多的妇女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广泛联系服务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巾帼心向党·扬帆新征程”、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载体,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到妇女群众中,切实引导广大妇女在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的过程中建功立业,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