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举办全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示范班

08.07.2016  16:56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于6月23日-2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举办了全区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示范班,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敏谦,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史润林,出席了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局长共3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

胡敏谦局长在开班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统计弄虚作假的危害性;确实担负起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决打击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切实开展好此次培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学习培训的实际效果,正真理解和掌握有关的条文规定和依法治统的方式方法,在把握内涵、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将学习培训与推进统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二是加强法治和思想作风建设,把各级统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集体;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遵法守信的统计干部队伍;四是进一步抓实抓细各级统计机构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谋划统计事业大发展。
      史润林总统计师在会议上传达了国家统计局高建华组长在全国统计局系统法治培训示范班上的讲话并对加强统计法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围绕高建华组长的讲话精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系统全面地讲授了依法治统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此次培训采取培训前测试、讲授、考前复习、闭卷考试的形式,引导和强化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对统计法律知识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