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锡市公安局全面开展全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22.10.2015 16:35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锡市公安局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区内异地办理便民措施.并确保群众在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30日内领到证件,这将有效解决区内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有效期满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理身份证的问题。
哪些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自治区内跨旗县(市区)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者有效期满需要补领、换领身份证的,都可能在自治区内的现住地异地办证受理点办理。16周岁以上并且户籍地派出所已经将其本人符合标准相片信息录入人口信息系统的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也可以在现住地异地办证受理点办理。未在派出所采集过相片信息的人员,以及不满16周岁的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还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时不能异地办理。
异地办证需要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办证人的居民户口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只要出示一个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能办理。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同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证件。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2.10.20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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