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要求

17.09.2016  18:08

  为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纪委紧盯中秋、国庆等廉政风险高发节点,通过下发通知、推送廉政微信等方式提前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廉洁纪律有关规定,教育全体公安机关及党员民警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做到:

  一、严明纪律要求。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重申纪律要求,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自定政策、自设标准和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职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借车;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从职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部署检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廉政监督,同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纪律规定,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真正发挥表率作用,切实以良好的纪律作风为广大公安民警树标立杆。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级公安纪检、督察、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查违纪违规问题。要坚持挺纪在前,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者,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同时,要注意区分正常的福利待遇与奢靡享乐之风,确保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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