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呼群同志在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内林办函[2015]277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印发呼群同志
在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盟市林业局,满洲里市农牧林水局、二连浩特市农牧林业局:
现将呼群同志在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7月13日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7月13日印发 |
在全区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呼 群
(2015年6月2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的精神,总结分析上半年林业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林业工作。今天,各盟市林业局长围绕本地区林业重点工作和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问题做了很好的发言,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区林业发展,大家要深入思考,下大力气解决。下面,我就2015年上半年林业工作完成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下半年林业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5年上半年林业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区林业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生态建设、林业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实“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要求,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林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上半年,共争取落实中央基本建设和财政资金70亿元,自治区投资2.7亿元,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作业面积620多万亩,义务植树4800多万株。共发生森林火灾59起,发生草原火灾29起,受害率均在国家控制指标以内,对149次蒙古国、俄罗斯境外火灾进行了全线守护和堵截。共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688万亩,完成防治257.5万亩,成功防控了美国白蛾等危险性病虫害的入侵,有效降低了有害生物危害。
(一)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新增集体林地流转面积58.28万亩,其中林权抵押15.19万亩、贷款2.55亿元。新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216个,入社农户2.75万户,经营林地142万亩。47个旗县被列入全国重点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划。二是在全区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和改革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并已向财政部提交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申请。通过积极争取,大兴安岭林区、岭南八局和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100个国有林场进入国家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范围,标志着这些林场的改革已经率先启动。三是制定了自治区森林和林地等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提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的建议指标。四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国家重点工程深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共完成作业面积161万亩。向国家申请森林抚育任务222.9万亩、资金2.58亿元;申请造林补贴任务170万亩、资金3亿元。12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旗县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正在抓紧施工。在保证建设进度和造林质量的同时,在乌拉特后旗、敖汉旗、兴和县、乌审旗等不同区域培育不同类型的建设示范点,以典型带动面上造林绿化开展。
(三)重点区域绿化成效显著。各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打造精品项目,加大科技支撑,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快速推进。截止6月15日,全区重点区域绿化投资120亿元,完成181万亩。今年计划建设的21个自治区级示范精品工程、220多个盟市旗县级精品工程已初具规模。目前,兴安盟、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5个盟市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四)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一是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审核权限,细化和规范了林地使用公示制度。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服务。上半年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345项、面积8.9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1亿元。二是林地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全区共受理各类非法征占林地案件751起,已查结案件704起,查结率达到94%。自治区挂牌督办的10起重大典型案件已办结8起,剩余2起正在侦办过程中。三是林业厅印发了《2015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地根据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五是积极开展“森林火案查处”、“保护过境候鸟”等专项行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8779起,侦破、查处8691起,综合查处率98.9%,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87万元。
(五)民生林业快速发展。一是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林业产业规划》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类规划”目录。组织开展林产品品牌、林产品认证摸底调查工作。与金融部门开展银企对接,扩大林业产业化发展融资规模,支持服务“三农”工作。完成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全区共开展林下种植307.97万亩、景观利用405.47万亩、林下养殖149.69万亩,参与农户达200万户。二是下达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55亿亩、资金17.48亿元,下达天保工程二期财政资金21.85亿元,分解落实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补助资金23.23亿元,兑现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补贴资金1.96亿元,下达2015年我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173户。三是扩大了森林参保面积。全区参保森林面积达到3.8亿亩,落实各级财政保费补贴6.5亿元,保险金额达2112.8亿元,抵御森林灾害的能力和信贷抵押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今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的下发为下一步林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是指导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基本遵循。
当前,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是我们林业系统的首要任务。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通知》,对林业系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厅及时进行了转发。各盟市、旗县林业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精神,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用实际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下面围绕《意见》的学习贯彻,我谈三个方面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意见》对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意见》开宗明义,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这与党的十八大报告一脉相承,是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出台,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的大背景下更显得尤为重要。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五个坚持、四项任务、四项保障机制等主要内容,围绕十八大关于“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要求,提出了具体实现路径和融合方式;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坚持把深入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重点任务;同时,对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等方面也作出明确规定。《意见》的出台,对今后有效解决内蒙古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清醒认识内蒙古林业生态形势,准确把握《意见》目标任务
多年来,我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区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地区。此外,由于自然条件制约和人为破坏,目前的生态状况与“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美丽内蒙古”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林业发展仍面临着严峻形势和巨大挑战。
《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生态建设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我区来说,今后林业生态建设的总体思路就是:要加快建成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以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和次生林区、五大沙地防沙带以及呼伦贝尔内陆水系、辽河水系、黄河水系等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大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达赉湖湿地、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继续实施国家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增加森林资源,遏制湿地萎缩,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森林蓄积达到14.6亿立方米,森林、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趋于稳定,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三)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切实肩负起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体,要主动肩负起主体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要科学把握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服务新常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水平,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逐步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集体林区制度改革成果。推进森林、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红线划定。制定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办法,完善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建设。要继续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力组织实施重点林业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开展重点区域绿化、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强化森林经营和抚育。同时,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防沙治沙专项治理,强化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严格保护沙区植被和荒漠生态系统,实现沙区生态的根本改善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着力提升林业生态保护管理水平。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严格保护所有天然林。加大违法征占用林地惩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切实有效保护管理林地。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等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对有条件建立国家公园的区域,推进国家公园体制建设,保护自然生态,全面展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加快推进依法治林,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四是大力发展林沙富民产业,落实各项林业惠民政策。要结合我区实际,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林业产业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向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认真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天然林保护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加快发展退耕还林的后续产业,有效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问题。落实好林木良种、森林抚育、造林等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森林保险、林业信贷和财政贴息政策。实施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五是积极培育林业生态文化,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林业生态文化主阵地作用,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化知识,传播绿色生产、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
三、当前需要着力加强的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决定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了以符太增常务副主席为组长,王玉明副主席为副组长,15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在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出台前,各级林业部门就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2013年底,我厅组织人员进行了国有林场摸底调查,并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分析梳理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后上报自治区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和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审批实施。
我区林场多、情况复杂、基础条件不尽相同,改革是一项关乎全区316个林场发展、54000多名职工生活的大事,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国家要求国有林场改革在2017年完成,原则上自治区计划今年全部启动,改革资金补助视中央投资情况分三年拨付,今年停伐的岭南八局和100个林场要全面开展实质性改革,特别是要按照国家要求,严格落实停伐各项政策规定。各地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考虑到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提前研究谋划,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成本测算等改革基础性工作,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分类施策,探索不同类型的改革模式。国家将结合现有渠道,加大对国有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等部门,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把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如期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的改革目标。
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继续稳定和落实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做好确权发证后续工作,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努力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和方式,《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年将印发实施,要积极探索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品种,逐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实施范围。认真落实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抓好典型示范。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抓好47个全国重点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做好森林保险工作。目前,各盟市报灾和理赔工作进展迟缓,理赔金额仅为341.18万元(全区森林保险已决理赔金额为9489.73万元,其中森工集团理赔9148.55万)。各地要集中抓好报灾理赔这项森林保险的核心工作,增加投资效益,提高森林保险受益率,切实发挥森林保险应有的作用。同时要认真抓好灾后植被恢复和治理工作,提高植被恢复和治理成效。
三是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年底前完成试点地区森林、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总结推广经验。要加快沙区植被和物种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度,争取尽快通过自治区政府公布森林和林地、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保护等林业生态红线数据和管理制度。各盟市、旗县也要制定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逐步开展红线划定、数据库建立等工作。中组部已经联合几部委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近期将出台。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林业指标,建立健全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尽快修订出台自治区征占用林地补偿管理办法,提高补偿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同时要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加强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要全面完成生产建设任务。今年,国家给我区下达营造林生产计划117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82万亩,飞播400万亩,封育195万亩,已经分解下达给各盟市。自治区1000万亩的任务虽然没有下达,但作为考核指标,我厅已经进行分解并报送自治区组织部。各地要根据上半年造林绿化进展情况,合理安排下半年生产计划,督促各责任单位,抢抓有利时机,努力加快生产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和“十二五”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各地要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好造林地块,既要充分利用好宜林地资源,又要有效拓展造林空间,把生产任务落到实处。2015年国家下达我区65万亩退耕地还林任务,各地要积极做好落实工作,退耕地块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争取在明年春季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从这两年的工作情况看,我区造林任务完成的并不好,除了自然因素和资金不足等影响外,我看人的因素也起着很大作用。造林任务没有投资不要,就是有投资也不愿意要,甚至投资计划下达后也不积极落实,不能很好的完成。计划任务是刚性指标,一旦下达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并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林业部门收到计划任务时,一定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要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规范运行。今年3月,国家林业局公布了《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36号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三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这里主要强调一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我区2014年新建项目19个,到目前仅批复了9个项目。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专家评审会提出的修改意见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真修改,资料补充不全,有的甚至将可研、初设审查未列的内容又列入修改的设计中,再次审查核对反馈修改意见后,又迟迟不改不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规定,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林业基本建设项目也包括在内)。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不了,就不能开展招投标和资金申请,项目就实施不了。资金超过两年未使用就要由财政部门收回。我们争取一个工程项目很不容易,如果因为前期工作没有做好,导致项目实施不了,资金被收回,那就太不值得了,这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四要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今年,国家加大了资金审计工作力度,相继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国家林业局基金总站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抚育、造林、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稽查,2009-2013年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全面自查和专项重点稽查,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全面自查和专项重点稽查等三大项目的中央资金稽查工作。按照要求,我厅在全区开展了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要求各盟市对在建项目进行督查和自查自纠,全面掌握项目储备和执行情况。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尚未验收的项目有54个,其中防火21项、有害生物防治10项、国家级保护区6项、生态定位站2项、湿地保护7项、种苗8项。各地一定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提报验收请示,有问题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各盟市、旗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抓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验收工作。下一步,我厅要对这些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展壮大林业经济
发展林业产业,提高林业经营效益是促进林业加快发展、带动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推动力量。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150万林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和1000万经济林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林业产业发展。今年,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加快林果业发展的意见》。各地要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非公有制经济、小微企业以及林沙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认真研究发展林业产业、壮大林业经济的有效途径。一要编制完成“十三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二要积极做好林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三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特色经济林建设的快速发展。要正确引导广大农牧民种植特色经济林,充分挖掘林地增产增值潜力,选择品质好、价值高、市场前景看好的品种,在适宜地块开展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起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四要积极鼓励扶持农牧民和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业经营效益。但一定要加强管理,对林下种植和养殖要有所限制,特别是借林分改造之名,实际上是搞林下种植,甚至干脆变成了耕地,改造目的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这种变相改变林地用途的现象必须要根除。五要积极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建立企业与农牧民之间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产品品牌,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六要依托我区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森林旅游景区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林区产业转型,拉动森林旅游消费增长。七要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和管理,指导个体育苗和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加大对育苗大户的指导力度,培育林木种苗市场,促进苗木产业发展。八要做好林业产业统计工作。要认真研究完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统计方法、统计口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各地的林业产业发展状况和林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实际贡献。下一步,我厅将选择部分旗县开展林业产业调查统计试点,研究健全完善林业产业统计体系,建立旗县林业产业调查统计制度,探索利用中国林业产业数据填报系统进行全区林业产业统计。
(四)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水平
1.全力推进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
总的看,我区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行动中也出现重大案件迟迟不能办结、部分案件未能及时发现、林地性质争议、林地难以恢复、问责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各地要再接再厉,切实巩固和扩大战果。一要加大案件查办和问责力度。对挂牌督办案件和违法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限期结案。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做到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不放过,领导责任没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盟市自行核查撤销的案件要及时与自治区林业厅沟通,理由充分并征得同意后予以撤销。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要积极协助各地查办案件,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要做好本地区案件查办工作。二要做好林地恢复工作。对于已经查处的案件,符合办理占用林地手续条件的要依法依规督促其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对于不符合占用条件的要限期恢复林地,决不能走过场,简单罚款草草结案。三要继续加强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前一阶段未能掌握的破坏林地案件,特别要全面掌握非法占用国有林地和开矿、开垦林地案件。四要依法处理“一地两证”问题。要充分运用好国家赋予的权利和职能,依据林权证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复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依规查处案件,化解林牧矛盾。五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探索建立林地保护的长效机制,提高林地管理水平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发生。
2.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上半年,受气候条件影响,加之受境外火的严重威胁,我区森林草原火灾频繁发生,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在扑火过程中还发生了人员伤亡事故。对此,自治区领导非常重视,王君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王玉明副主席紧急召开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当前,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进一步强化防火责任的落实。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度,划区分组,分片包干,细化责任,层层落实,确保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到位。《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已由政府印发,2015年8月1日起实施,要抓好《追究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要做好夏季雷击火防范工作。重点林区要针对雷击火发生规律和特性,制定防范夏季雷击火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培训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出击,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三要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针对全区防扑火任务和实际需要,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拟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印发,推进地方专业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四要进一步完善中俄蒙联防机制。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等地要进一步加强与蒙古、俄罗斯的联防联络,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敦促落实联防协议各项规定,真正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受境外火威胁时,要简化过境程序,为跨境扑火创造便利条件,争取抓住有利时机,掌握扑火的主动权,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
3.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入春以来,我区发生多起候鸟感染禽流感疫病而大量死亡的情况,已经引起领导和社会的关注。当前,鸟类已经进入繁殖期,也是禽流感等疫病高发期,要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一要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直接关系到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二要加强巡护和监测。要加强对本区域候鸟和其他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繁殖地、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加强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巡查工作,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做好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疫病监测防控意识。三要做好疫病现场处置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野生动物异常情况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野生动物出现神经症状,要按照疫情来对待,并做好事发地隔离封控、采样检测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与当地畜牧兽医、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制止人和畜禽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或干扰,保障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以及人和畜禽的安全。四要落实监测防控责任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监测站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切实明确监测防控工作负责领导及责任人,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强化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送野生动物日常动态监测信息。
4. 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一要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必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不符合规划但确需建设的项目,应当先行调整规划,再进行申报。二要划清林地与耕地、草地的管制界线。各盟市、旗县林业局要加强与国土部门的沟通,对林地“一张图”与土地“一张图”进行对比分析,尽可能在林地“一张图”上划清林地与其他农用地界线,对存在争议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为明年我区林地“一张图”的变更做好准备工作。
(五)做好“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意义重大。“十三五”时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促进我区发展方式转变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6号和12号文件,对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启动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区、岭南八局和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100个国有林场的木材商业性采伐。对于林业工作来讲,“十三五”时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各地要在认真分析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做好“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坚持改革创新,科学设定规划目标和发展方式,要有宽广视野和战略思维,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特别要对造林任务落实和需求情况、宜林地和可造林地现状和潜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
(六)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锲而不舍地加强作风建设。要不要任务,完成不完成,都能体现出我们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达到“三严三实”的要求。要把强化服务意识作为转变职能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上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要强化实干精神,切实解决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等问题,把精力放在提高工作质量、狠抓落实上来。特别是在建设生态文明中,要主动承担起林业的主体责任,大力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一定要问责;对那些勇于探索、善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要提拔重用,有效激励为官有为。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狠抓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不断扩大林业行业整治“四风”成果,以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进程。
最后,借此机会给大家讲一下林业信息化工作。关于林业信息化特别是办公自动化,有的盟市林业局已经做得很好。近两年,通过积极争取、协调沟通,自治区发改委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很大支持,林业厅内外网建设基本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也取得新的进展,OA办公系统已开始试运行,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已连接到盟市、旗县。但全区林业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刚刚启动,还没有投入使用。目前,林业厅到各盟市的专用线路已基本连通,计划到今年底开通视频会议系统。除了林业厅给匹配的设备外,还需要各盟市林业局自购有关设备,资金约10多万元。国务院正在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我厅请国家林业局信息中心帮助监测,发现各旗县林业局网站存在很多问题。监测结果已经转给有关旗县,请各盟市林业局进行转达,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同志们,做好新常态下的林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面开创我区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风景线,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