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为创新政府资金投资方式,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了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16年拟安排引导基金1亿元,吸引社会资本2亿元以上,共同组建一支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现公开向社会邀请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有意者请于3月10日前报名(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于3月31日前编制基金组建方案,报送我委(一式十份)。我委将委托对基金组建方案进行评审,开展尽职调查,择优选择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身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并有良好的资金募集能力,在自治区注册成立公司或分公司,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基金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对3个以上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三、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人:高博
联系电话:6659072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