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区“最美家庭”的通知
关于推荐全区“最美家庭”的通知
内妇办发〔2015〕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妇联:
全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来,各地依托 “妇女之家”,立足基层、着眼过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涌现出了一批批事迹突出、感人至深的“最美家庭”典范。为了常态化、制度化地推进我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更好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妇联决定于“5•15”国际家庭日前夕揭晓一批全区“最美家庭”。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揭晓“最美家庭”类别
本次活动拟揭晓全区 “最美家庭” 100户, 设立以下十个类别:
1.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2.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等。
3.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为国教子,以德育人,言传身教,子女在良好的家风家教中成长等。
4.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勤俭节约、持家有道,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等。
5.邻里互助“最美家庭”: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等。
6. 文明新风“最美家庭”:明礼诚信、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注重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等。
7.热心公益“最美家庭”: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
8.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等。
9. 情系国防“最美家庭”:爱国拥军、敬业奉献,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或公安干警,秉承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理念,理解军人使命、支持军队事业,使家庭成为军人坚强的后盾等。
10.勤学笃行“最美家庭”:尊崇知识,注重学习,重视提升家庭成员,家庭里充满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推荐要求
1. 对照“最美家庭”十个类别,按家庭事迹侧重点归类推荐。
2. 推荐家庭必须事迹突出,真实可信,公认度高,具有典范作用。
3. 推荐不限数量,不设群众参与门槛,凡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未曾犯有违法行为的家庭均可参与。
4. 被推荐家庭应在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单位进行公示。
三、报送材料
1. 候选家庭要认真填写《全区“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一式2份;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要求内容围绕所推荐类别叙述,简洁凝练;提供全家福照片、家庭生活照5张,照片要图像清楚、背景清晰,每张图片需配详细的文字说明。
2. 上述材料,除纸质版外,同时报送电子版。
3. 各盟市妇联务于3月15日前将有关文字材料及电子照片报送至自治区妇联宣传部,逾期不候。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部署推荐工作,确保我区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联 系 人:杨 婷
联系电话(传真):0471-6931755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7楼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宣传部
邮 编:010010
附件: 全区“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
http://www.nmwomen.org.cn/uploadfile/2015/0119/20150119115924371.docx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