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前三季度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20.10.2015 18:5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015年,兴安盟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49元和324元,分别达到457元和3022元,分别增长12%,1-9月份,全盟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31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7995.49万元,农村低保金21314.51万元,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78616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1141人、农村低保对象127475人;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615元和376元,分别达到5738元和3507元,分别增长12%。全盟有五保对象5357人,其中:集中供养728人,分散供养4629人,有15所敬老院,床位2237张,床位使用率33.7%;
开展了2014年度各旗县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盟本级社会救助预算已全部下拨到位,盟本级列财政预算7354.74万元,目前已下拨预算3654.04万元,城乡低保预算以外其它预算已全部下拨到位;完成了100%的资助参保参合任务,盟和旗县市财政按1:1比例配套资金,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乡孤儿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198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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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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