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民委考察学习蒙古语文执法工作

28.04.2016  15:15

近日,兴安盟民委副主任戴鸿率领各旗县市分管蒙古语文工作的副局长,先后到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等地考察学习蒙古语文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考察学习组一行每到一处,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上述三个盟市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2010年,通辽市成立了蒙语言文字工作执法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3名,正科级领导指数1名。下属8个旗县市也相继成立执法队,所有执法大队配备了专用执法车。2014年,乌兰察布市成立了民族宗教蒙古语文监督检查大队,核定人员编制3名,正科级领导指数1名。呼和浩特市成立了蒙汉牌匾管理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名。

考察学习组成员倍加珍惜此次学习机会,每到一处认真听取汇报,仔细考察现场,积极探讨交流,在行程中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充分研讨加强工作的方式方法。戴鸿副主任要求考察学习组成员,回去后要充分总结考察学习经验,形成调研报告向所在旗县市有关领导报告考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