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内高职院校单独招生4月20日结束
3月16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6年4月20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区内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结束,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6月统一高考。
据介绍,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区内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招生院校已经达到了10所,录取总人数达到了7279人。按照《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的规定,2016年具备单独考试招生试点资格的院校包含自治区内所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和内蒙古北方职业学院及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城分院,相关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设置的专业均可单独考试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关院校可以单独组织考试,也可以联合其他院校共同组织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列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院校要按照“工作任务书”计划进度,安排2016年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计划,与合作企业商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规模,形成“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体制。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奖助学金、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方式要咨询拟报考的院校。(记者 高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