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土右旗老龄办原主任犯贪污罪一审获刑10年

16.06.2015  17:48

  通过冒领伤残抚恤金、带病退伍军人抚恤金,冒领高龄津贴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方式,8年间,土右旗老龄办原主任王某贪污24万余元,期间,还通过和下级乡镇工作人员串通,共同作案。

  6月15日,记者在土右旗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由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土右旗老龄办原主任王某犯贪污罪一案,土右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

   冒领伤残抚恤金、带病退伍抚恤金

  2005年,王某负责伤残证换证工作,他套用了一名已经死亡的成姓军人伤残登记表,通过涂改姓名、年龄、入伍年月、现住所等信息,给自己办理了六级因公伤残军人证,并开始领取伤残军人抚恤金,自2006年到案发一共领取伤残抚恤金9万余元。

  2008年,又利用其负责优抚工作登记伤残军人及补贴发放工作的便利,王某将已死亡的伤残军人、带病退伍军人继续报到旗财政局发放补贴,5年间,王某领取该两名已死亡的军人抚恤金近10万元。

   冒领高龄津贴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13年,王某主要负责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的审核办理工作,他将已经死亡的11位老人以及1位未死亡、年龄不够的杨某的身份等信息,报到旗财政局后,冒领了以上12个人的高龄补贴款21000元;同时,还冒领了以上12个人当中部分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100元。

  此外,王某还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通过造假的方式办理了2011年和2013年的高龄补贴申请手续,由其自己审批后领取了高龄补贴款7200元,以上三项费用合计金额53300元。

   勾结其他工作人员共同作案

  除了自己冒领各项优抚资金贪污外,王某还勾结在土右旗将军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的张某,和在土右旗将军尧镇民政办从事民政、五保、救灾、大病救助、高龄补贴微机录入工作的张某某共同作案,通过涂改身份证号等方式,虚报冒领高龄补贴款14900元。

  案发后,三被告人向检察院退赃共计26万余元。

  近日,土右旗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张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3人违法所得262183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 2015-06-16 14:52
  • 来源:内蒙古晨报
  •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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