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成立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工作领导小组

01.05.2015  00:06

   本报讯(记者 赵静) 4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内蒙古已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互联互通工作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将负责领导内蒙古药采平台与国家交换平台对接联通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沟通协调各部门,落实开展工作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确保平台互联互通工作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负责实施自治区药采平台与国家交换平台对接联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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