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报两起违规典型案例

16.05.2017  03:01

  5月10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锡林郭勒盟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布和朝鲁为其子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6年4月14日,布和朝鲁在锡林浩特市日盛世濠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4人礼金共计7000元。2017年3月,锡林郭勒盟医院党委给予布和朝鲁党内警告处分。

  2.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原成员、副主任兼市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朱晞伶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1日,朱晞伶为女儿操办婚宴。当晚,在海勃湾区阳光万豪酒店一楼和谐厅安排亲友就餐,结账11桌。1月2日,在海勃湾区阳光万豪酒店一楼香格里拉厅举办回门庆典,结账24桌。2014年11月25日,朱晞伶在《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中申报正席桌数18~20桌,不安排夜座、不分批分地点宴请。按照《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第八条“婚丧嫁娶的主办人必须如实记录和保存礼账等宴请相关资料,以备党组织在两年内抽查”的有关规定,在乌海市纪委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审查期间,朱晞伶却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礼账单,不配合组织审查。同时,对朱晞伶涉及的其他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2017年3月21日,乌海市纪委决定,给予朱晞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乌海市委决定,免去朱晞伶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记者 刘晓君 实习生 靳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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