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济纳旗马莲井袭击事件定性为重大刑事案件

08.12.2015  18:45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旗委宣传部8日对外发布称,目前内蒙古警方已将12月6日额济纳旗马莲井暴袭事件定性为重大刑事案件。

  6日凌晨3时许,额济纳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遭到近百名蒙面歹徒暴力袭击,歹徒向检查站人员住区投掷烟雾弹后,恐吓威胁“不听话就往死打”,并将捆绑人员弃于零下20摄氏度的户外,长达2小时之久,造成2名工作人员、11名农牧民联防人员受伤,其中6人重伤。执法站工作生活用房及车辆、相关附属设施全部损毁,财物、手机等生活用品被抢走。

  消息称,此次事件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已定性为重大刑事案件。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阿拉善盟公安局派员,全面支持、指导额济纳旗公安局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旗委宣传部发布最新消息称,就“额济纳旗马莲井暴袭事件”,当地警方8日发布了“关于敦促‘12.06’暴力袭击案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公告”。

  2015年12月6日凌晨3时许,额济纳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被100余名蒙面人员暴力袭击,实施了打砸抢等暴力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和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消息指,经额济纳旗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现已经掌握案件相关线索,依法开展对涉案人员的抓捕工作。为敦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体现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给涉案人员及时悔改、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发布该公告。

  公告称,凡涉案在逃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予以从宽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案件侦破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公告还称,凡知晓涉及该案人员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等政法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政法机关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抓获涉案人员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提供线索并直接帮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奖励6万元人民币。同时,涉案人员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记者 李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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