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的通知
03.03.2015 12:16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转发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4〕138号)精神,参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考评标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经旗县自愿申报、盟市审核推荐等程序,做好2015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请于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联 系 人:徐大伟
联系电话:0471—665208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申报表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5年3月2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03.03.2015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