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落实

27.02.2017  22:35
李春良在全国湿地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切实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落实     2月23日,全国湿地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春良在座谈会上指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落地生根;突出重点,抓紧建立起最紧迫的湿地保护具体制度;勇于创新,不断开拓全国湿地工作新局面。

 

  李春良指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是继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湿地保护的文件以来,又一个关于湿地保护的专门文件,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从“抢救性保护”转向“全面保护”。制度方案从制度层面就湿地保护作出了总体安排,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把制度方案的贯彻落实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重大举措落实、推进解决湿地保护面临的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结合起来,使制度方案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李春良强调,要突出重点,建立起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制定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并把各地探索的湿地保护经验及时上升为具体制度。同时,要继续推进湿地保护改革,争取尽快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力争尽快实现省级湿地立法全覆盖;要系统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抓好《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中“全面保护与恢复湿地”与“湿地大项目”等亮点项目的落地,探索创新“湿地保护与修复”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投资投入湿地保护与恢复,吸引专项建设基金投入湿地公园建设;要稳妥有序地推行国家湿地公园晋升制,重点修改完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国家湿地公园晋升的相关办法,从2017年起正式实行晋升制;要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在具备条件的湿地区域,通过发展建设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形式,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确保实现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的目标;要启动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积极参与湿地公约湿地城市认证的申报,今年我国拟向湿地公约提名数个符合相关标准的候选城市。(中国绿色时报  记者 周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