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制定三级路径 推进旗县级医院改革

20.11.2014  20:42

   本网讯(记者 赵静) 11月20日,记者从内蒙古卫生计生委获悉,内蒙古制定了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路径手册,进一步明晰了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个层面的改革操作路径。

  据悉,自治区在改革路径中明确,在自治区层面,重点从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顶层设计及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基线调查、监测评估、督导考核以及进行总结反馈等7个方面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协调、联席会议、报告通报、督查落实、监测评估等相关制度。从制定政府卫生投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等12个方面,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明确了责任牵头部门和具体的时间表。试点所在盟市政府层面,除按照自治区路径从7个方面承担组织推进职责外,重点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推进和指导机制,将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目标纳入政府实际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推动改革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实施方案以及旗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公立医院管办分开、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信息化建设等11各方面的政策。试点旗县政府层面,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重点从基线调查、制定方案、部门分工、安排部署、宣传发动、政策培训等方面,抓好旗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的落实,并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府补偿方案、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及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12个方面完善政策和配套文件。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