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门户网]二连浩特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28.08.2015  19:03

近日,二连浩特市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从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方向,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民族工作等七个方面明确了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意见》是全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做好全市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积极落实差别化的支持政策,加大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建设,深入推进扶贫攻坚,扎实推进对外开放,加大“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推进力度,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多措并举促进创业就业,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发展蒙医蒙药事业,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积极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要切实加强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完善民族工作机制,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要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