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 辐射带动乌兰察布巴彦淖尔联动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篇提出:围绕协调发展,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推进军民深度整合发展5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着力增加我区发展的整体性。
内蒙古自治区幅员辽阔,东西跨度大,文化差距也相对比较突出,那么,在“十三五”期间,如何加强我区区域化协调发展?
昨日,自治区发改委地区处孟青龙处长说,今后一个时期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从更高层次更广空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正确处理区域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增强区域发展整体性,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和环节中增强发展后劲,进一步调整缩小地区差距、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是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全面实施《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呼包鄂三市差别化发展功能定位,加快以呼和浩特市为核心,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为副中心的城市群发展。辐射带动乌兰察布、巴彦淖尔联动发展。在呼包鄂三市优先推进交通、通讯、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到2020年,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产业联动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取得显著成效,协同发展机制有效运转,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推动乌海及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通过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加快调整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快公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设覆盖全区域的基础通信网、无线宽带网、应急指挥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全面实行区域内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区域内居住证互认通用办法,建立健全与居住证直接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构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格局。加强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逐步提高区域环境质量。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发展利益调节和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报告、可核实的区域一体化监测指标体系。到2020年乌海及周边地区基本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是促进东部地区加快发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东部地区内生活力与动力。完善东部地区现代产业体系,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有效转化通道,推进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持续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促进锡赤通地区合作发展,推动霍乌哈金三角区域协同发展,支持赤峰市产业合作与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四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把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发挥县域联结城乡、贯通三产的枢纽作用,切实抓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和实力。加大对县域特色产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促进县域各旗县实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协同发展。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增强县域发展动力和活力。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创新,选择部分经济实力强、人口规模大的旗县进行“撤县建市”改革,进一步扩大旗县经济社会发展权限,开展“省直管县”试点。
五是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生态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倾斜,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民族医药、生态文化旅游和优势资源开发等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加大就业、教育、医疗等投入力度,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做好蒙古语言文字学习使用工作。到2020年实现民族地区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记者 杜柏业)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