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旗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11.08.2015  15:04
内教办函〔2015〕73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08号)要求,我厅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联合开展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旗(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现将2014年度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经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共同考核、评价、汇总、打分,最终评选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等24个旗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附后),其他旗县均为考核达标单位(名单略)。

  二、对考核评价先进旗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授予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奖励人民币一万元。

  附件:2014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旗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评价先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