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在总结完善中不断前行
包头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在总结完善中不断前行 |
□武向阳
近年来,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处认真落实市住房保障局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强化落实,努力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等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创新中发展,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企业资质管理日趋完善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对新设立开发企业资质、企业核定等级、各项变更、外埠企业备案等审批事项随时按规定办理初审工作。结合自治区住建厅、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要求,及时调整审核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切以方便企业为出发点,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该处共受理各项企业资质申请299项。其中新设立资质申请7项;开发企业资质延续申请72项;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申请15项;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申请201项,开发企业注销资质4项。目前我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493家。其中,在我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460家(包括二级资质17家,三级资质50家,四级资质343家,暂定资质50家)。另外有33家外埠企业在我市进行了备案登记,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项目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申报、核验水平。为保证项目手册填报质量,该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建项目由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保证企业填报、科室核验《项目手册》数据真实、准确,并严格执行网上按月填报核验制度。
认真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日常监测,及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为全局房地产市场分析会提供科学依据。在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按月填报、季度核验、分区域管理的制度。上半年共下现场21次,深入90个项目进行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与企业沟通交流,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项目手册现场勘查力度,经统计,全市共有143个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2807.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为803.2亿元,施工面积1959.55万平方米。新开工项目5个,总建设规模63.93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52.08万平方米。同时,对未按时网上申报项目手册的72家开发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企业诚信建设稳步推进
自2015年7月30日正式运行《包头市房产开发管理信息系统》以来,目前已有49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用户注册,143个房地产在建项目完成数据录入。上半年该处着重完善了诚信系统,并对493家企业进行信用评分,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资质核定、延续、达标创优、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诚实守信的开发企业要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开辟绿色通道。对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其资质证书。
联合验收工作有力开展
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简化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包头市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开始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并成立了包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联合验收(联合验收涉及10个部门),定期公布验收结果。建设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同时,根据《包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12月11日正式下发执行。此文件的下发,为有序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今年上半年已为2家企业办理了联合验收合格通知书。
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作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政监管部门,该处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使管理与服务二者做到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为了提高我市开发企业素质,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该处在管理模式上建立和完善了开发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努力扶持有实力、有规模的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发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充分践行了监管部门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职能和理念,确保全面提升房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整体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