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街道社区改革成果显著
2014年,按照精街道强社区实施意见要求,包头市全面推行精街道强社区管理体制工作。重点指导青山区完善改革工作,督促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稀土高新区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推行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指导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社区推行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同时,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精街道强社区管理体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截至11月底,包头市列入改革目标的46个街道、3个镇(萨拉齐、百灵庙、金山)和6个辖社区镇、252个社区中,有30个街道镇、115个社区开展了改革工作;青山区、石拐区、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稀土高新区基本完成了改革工作,其他地区正在推进中。
2014年,作为包头市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青山区,被民政部确定为 “全国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包头市委、市政府“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制创新工程”荣获全国十大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提名成果奖。11月,民政部下发《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确定了一批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包头市昆区、青山区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青山区幸福路街道、乌素图街道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昆区阿尔丁街道乌兰社区、昆工路街道东友谊22#社区和青山区富强路街道锦林社区、万青路街道新型社区以及九原区沙河街道花园社区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数量在自治区各盟市中位居第一。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已进行改革的地区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更多地投入社区,夯实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党建,创新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民主,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打造了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宜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