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协调: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状况仍然不平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仍然欠缺。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越是短板,越具有后发优势。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期间,自治区在协调发展的道路上从未停歇脚步:先发区域不断创新,转型升级,在科学发展道路上砥砺前行;后发地区快马加鞭,弯道超车,奋力开拓发展新空间。尤其是在全区农村牧区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更是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这更为自治区的协调发展指明了发力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我们相信,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自治区一定会以全新姿态驶入“十三五”开局之年。
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改善薄弱环节和集中集聚集约的要求,实施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继续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构筑区域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