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船检局赴呼和浩特清水河县进行“三证合一”改革督查工作

18.05.2016  11:42

  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31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做好新版证书换发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5】8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三证合一进度安排,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组成督查组赴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进行“三证合一”进度督查工作,督查组在工作期间深入渔船码头对渔船的数据清理工作进行了抽查,对船舶喷号、丈量、稳性衡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指导。督查组在工作期间发现一些存在问题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及时更正,对基层渔船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要求并对今后工作应加强管理的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期间督查组还按照农牧业厅关于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通知和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深入开展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清水河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渔船船用产品质量进行了督查、检查,虽未发现相关问题,但督查组要求市、县级渔业执法机构要把渔业生产安全和船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第一位,常抓不懈,做到时刻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