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地区油库及加油站人员汽柴油新标准培训班圆满结束

16.01.2018  10:43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油库加油站相关人员质量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内蒙古石化院)于2018年1月9日-10日在万戴国际酒店举办了呼市地区油库及加油站汽柴油新标准培训班,自治区工商局市场管理处处长王树国、自治区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孙磐、自治区12315举报中心主任吴日根、自治区工商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黄智参加了本次培训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呼市地区油库加油站共106名学员参加本次培训,本次培训会开班仪式由内蒙古石化院副院长葛金良主持。

  开班仪式上,王树国处长就自治区工商局2017年对成品油检查和抽检过程中遇到的标识不清、台帐混乱等问题进行了介绍,并指出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成品油入库查验制度,对油品来源去向进行把控,诚信经营,切实提高油品质量;随后孙磐处长强调生产和仓储环节应对油品质量引起足够的重视,响应国家质量提升行动的号召,树立质量意识,质量监督部门将加快制定惩罚制度,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由内蒙古石化院业务室主任高级工程师韩艳芬和正高级工程师赵力英对监管中常见问题及汽柴油标准相关内容进行了具体讲解。培训除发放汽柴油相关标准外,还为参会人员发放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针对重复抽检、抽检留样、复检程序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询问,黄智副处长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回答并强调此次培训非常必要,通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基本专业知识,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消费者权益。吴日根主任就2017年成品油投诉举报情况及处理方法进行了介绍。

  通过此次培训,对油库和加油站负责人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也为企业和管理监督部门沟通提供了平台,达到了提高安全质量意识和规范管理的目的,是内蒙古石化院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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