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6名高考生违规拟被处理

24.06.2015  11:05

[ 导读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在我区今年高考中,又查出8名考生存在违规行为,其中有6名考生在试卷上暴露姓名,拟处理意见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因在试卷上暴露姓名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在我区今年高考中,又查出8名考生存在违规行为,其中有6名考生在试卷上暴露姓名,拟处理意见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据了解,在今年我区高考中,二连浩特市二中、突泉一中、四子王旗第三中学、天山二中、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和薛家湾第六小学考点中的8名考生出现违规情况。其中6名考生在试卷上暴露了姓名,另2名考生在高职英语考试中存在英语试卷上写有数学式子、卷面出现与考试科目答案无关内容的违规行为。在6名暴露姓名的违规考生中,5名考生在语文考试的作文中暴露姓名,1名考生在蒙古语文甲中暴露姓名。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此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公告了10名违规高考生的处理决定,其中有2名呼和浩特市考生。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考生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有权向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赵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