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呼和浩特市东风路小学“代管课”变味

30.05.2015  13:02

  教育部门:“代管课”是为解决部分家长接送孩子难的问题,可自愿选择

  “孩子原本下午只上两节课,16时30分就放学了,可是现在又加了一节‘代管课’,导致现在17时15分才能放学,正好赶上了下班高峰,接孩子非常不方便。而且这节‘代管课’只是让孩子留在学校写作业,完全没有上的必要。”5月28日,市民王女士向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反映,孩子在赛罕区东风路小学上学,可是学校在下午又加了一节“代管课”让部分家长有些不解。

  据王女士介绍,她家孩子在赛罕区东风路小学上四年级,今年3月份学校就开始上“代管课”了,所谓“代管课”就是指在下午第二节课后又加了一节自习课,孩子们可以在学校写当天的作业,虽说学校称这节课是自愿选择的,但是如果别的孩子都上,自家孩子不上总感觉少点什么,于是也勉强让孩子上了这节“代管课”。可是上了一段时间后她听孩子说,这节课就是留在学校写作业,老师并不讲课,这样一来王女士就觉得这样的课实在没有必要。“小学四年级的孩子还小,宁愿将这节课换成兴趣爱好课或者课外活动课,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开发和培养孩子们的潜能,留在学校写作业和回家写作业没有多大的区别,而且前几天孩子回家向我们要了100元钱,说是学校收取的‘代管课’费,这样的‘代管课’是不是就变味了?”王女士对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说。

  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来到赛罕区东风路小学了解情况。据教导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为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孩子上“代管课”是有上级下发文件作依据的。文件中规定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孩子允许上“代管课”,而且收费也是允许的,收费规定为每月20元钱。但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并未见到这份文件。这位工作人员称,上“代管课”之前学校也征求过家长的意见,是否上这节“代管课”家长是可以自愿选择的,同意的家长进行签字,也有部分家长没有选择上“代管课”,考虑到这部分不上“代管课”的学生,学校规定老师在“代管课”上不能讲授新内容,由老师看管孩子们上自习完成作业。即使有些家长同意了孩子上“代管课”,在有特殊情况的时候也可以提前将孩子接走。

  为了解文件的内容,昨日上午,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又来到赛罕区教育局了解情况。该局党委办公室主任付健为呼和浩特晚报记者找到了这份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通知是在2012年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在服务性收费中设有课后托管费(限小学一至四年级),每月每生20元。付主任表示,也有的学校不向学生收取这项费用,开设“代管课”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部分家长接送孩子难的问题,因为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学生16时30分左右就放学了,而家长这个时间却还在上班,孩子在这段时间可以在学校由老师代管完成作业。上不上这样的“代管课”是自愿的,如果家长可以及时接送孩子,可以不用上这节课。(记者 张臻)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