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召开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通报会
6月2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2016年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
呼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金瑞山就呼和浩特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在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6年,我市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督察,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自治区下达的8项约束性指标中,7项指标超额完成,1项指标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3天,比2015年增加7天,达标率为77.3%;地表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4个监测断面中,除大入黄断面外,其余3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100%达标,地下水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指标大幅下降,全年削减二氧化硫3064吨、氮氧化物5986吨、化学需氧量6396.24吨、氨氮734.94吨,比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指标分别多削减964吨、586吨、3796.24吨、501.94吨。
在整改落实中,呼和浩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工作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及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大会上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整改落实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大事来抓,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配合,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至目前,我市涉及改正任务共15项,3项立行立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完毕;2017年底前限期整改的5项任务完成1项,2018年及2020年前各需完成整改的2项任务也正在整改中;持续整改的7项任务均已开始整改。
下一步,呼市环保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更实作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首府“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的目标坚持不懈,切实以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中新社、内蒙古电视台、呼市电视台、呼市日报等18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