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兰察布市将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工业稳定增长
二是加大经济运行、项目实施、园区建设的监测、监控和管理服务力度。加强对新经济增长点的监管,按时序推进计划,确保如期投产、如期入规。抽组专人对重点亏损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进行逐户摸底会诊,排查分析,逐一确定复产方案,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对企业生产要素配置保障,集中围绕解决煤、电、油、运及资金、土地和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企业正常运行。通过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的目标任务;把培育重点项目的措施落实到位。从项目的引进落地建设到竣工投产全程跟踪,服务到位,协调有力,狠抓项目的开工、建设速度和投资额完成。确保续建项目不停工、竣工项目不延期、新建项目早开工。对于那些投资额大,带动示范作用强的重大项目,要由项目所在地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做到每个项目和每个手续有人管,有人办,确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密切关注园区建设运营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做好企业入园引导和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工作。争取把旗下营工业园区打造成自治区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使我市百亿园区达到4个。重点扶持伊东、瑞盛2015年营业收入达到百亿元,填补我市没有百亿元企业的空白。
三是加大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公布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内财非税〔2015〕74号)的规定,除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所列收费项目外,市级和旗县自行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废止,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一方面,广泛推广“助保贷”互助联保融资业务,在化德县、集宁区两地基础上,推广到卓资县、丰镇市等4个地区;积极推进过桥转贷工作的开展;组织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继续深入开展送金融“进旗县、进园区、进企业”工作,增强金融机构对工业企业的融资力度。扩大融资业务范围,惠及更多中小企业,为稳增长提供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加快企业内部资金周转。积极协调电力主管部门突破对承兑汇票使用方面的限制,为企业解决流动资金难提供帮助。积极争取上级及本级政策资金支持,用足用好扶持资金。积极研判扶持政策导向,通过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为一大批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企业和项目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政策资金支持,通过资金的扶持和引导,充分激发项目业主和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投资引导作用。
五是以深化改革助推工业发展。把深化改革同方便企业办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起来,继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以优化环境为主题,围绕工业经济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大调研活动,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以优良的环境,保姆式的服务,便捷高效的效率助推工业在2015年实现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