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局七项措施强化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

14.01.2015  20:14

 

为了让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春节期间,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局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生产监管,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的节日市场环境。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减少不安全的因素。对高危行业坚持先证后照,前置审批材料不齐全的,坚决不予登记,对已登记但是前置许可证已经过期失效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将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卫生、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行为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与安监、公安、卫生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能立即改整的要立即整改,整改期间,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是精心做好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上的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等流通市场的监督排查力度,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大型餐饮服务为重点单位,以节令性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从进货查验和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肉制品加工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药品生产和使用环节的跟踪监管,及时处置药械不良事件,发现较大案件,迅速稽查处置。

四是加强节日期间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对节令性食品(如元宵、汤圆等)以及节日期间热销产品和“年夜饭”和红白事等大型聚餐单位的食品风险监测,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依法进行处置,将检测发现问题样品情况及时报告样品采集地和生产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五是加大打假工作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对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进行指导,对商场超市进行重点约谈,规范其经营活动,严格落实自律制度,严禁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严厉打击,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六是提高维权效能,及时调处消费纠纷。充分发挥“12315”、“一会两站”和基层工商所作用,严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值守制度,对消费者举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进行快速受理,做到速查速办速结,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依法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维权机制,快速高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是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舆情监测工作,认真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实施24小时不间断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迅速依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及时上报信息,果断有效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