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创建微信群整治社会市面用文工作

07.04.2016  11:2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16年是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年,鄂尔多斯市建立了《市面用文监督群》(微信),由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检法专兼职翻译人员、各旗区民委蒙古语文工作人员及社会市面用文管理中心人员190多人组成,自愿承担起了规范使用蒙古语文的义务监督员。群里主要探讨蒙古语文翻译和监督不规范使用蒙古语文行为,采取上传照片并注明所在地方式告知属地民委,民委迅速行动整改。这个微信平台的建立极大地提升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逐步形成了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管的机制,使我市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