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种苗站开展新修订《种子法》培训

18.01.2016  11:07

林业厅政府网1月18日讯  为了准确把握新修订《种子法》的指导思想和内容,提高林木种苗管理技术人员的能力与素质,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管理,  2016年1月9日至10日,赤峰市种苗站举办了“全市林木种苗培训班”。此次培训得到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站的大力支持,执法处王志平处长亲临授课。

此次培训充分利用新《种子法》颁布、十三五规划启动和年度种苗生产准备期的有利时机,突出新法规应用、瞄准产业科学发展大方向、紧密围绕热点难点、紧贴企业所需和日常应用;以学习新《种子法》、规范林木种苗企业经营管理、持续加强种苗质量监督、深入推动良种普及、科学进行数据统计为主要目的,设置了林木种子行业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统计、良种补贴、调查方法及检验规程七方面的课程内容。特别是王志平处长进行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相关法条释义》的专题授课,系统全面、深入细致进行了法规政策讲解,得到学员一致好评。通过培训,帮助大家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生产经营、规范管理等观念;掌握了质检、统计等工作方法;提高了良种推广、科技育苗的积极性,为赤峰地区林木种苗事业蓬勃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全市12个旗县区种苗站长、国有独立苗圃及国有林场附属苗圃法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共105人参加了培训。(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