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积极推进公示制度 确保补偿资金安全运行

08.10.2016  22:31

林业厅政府网10月8日讯  赤峰市现有国家级公益林3301.75万亩,涉及全市除红山区以外的十一个旗县区,年享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050.96万元。从2011年开始小范围实行补偿资金发放公示,截止目前,全市集体组织成员和个体林农补偿面积1780.35万亩,两级网上(赤峰市林业局网站、旗县区政府网站或者旗县区林业局网站)公示面积1780.35万亩,补偿金额18248.49万元,两级网上公示金额18248.49万元,补偿面积和补偿金额公示率均达到100%;2016年开始实行管护资金公示,全市管护面积3301.75万亩,两级网上公示面积1980.52万亩,公示率59.98%,管护金额17554.71万元,两级网上公示金额9724.54万元,公示率55.4%,其中克旗、松山区、宁城县、敖汉旗实现100%公示。

资金公示的全面实施,开启了全市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新时代,对确保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安全运行,避免错发、冒领、截留补偿款等现象的发生,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促进作用。(张景习  张静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