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议

17.01.2015  11:0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议

(2015年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包头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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