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的通知
为科学规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测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农牧业产业发展情况、农民购机需求和农机化发展规划、农机购置补贴重点等,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测算本地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在测算过程中,要突出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优先保证足额测算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要求,兼顾畜牧业及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要按照农业部的规定,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宏观引导,粮棉油糖生产机械品目的补贴额保持基本稳定,继续规范并合理确定其他农机品目的补贴额,特别是对新增补贴机具应适当控制补贴额;要进一步缩小补贴范围,突出补贴重点,对年度间价格变化幅度大、监管成本高、农民购置能力强的农业机械可不予补贴;要充分考虑2013、2014、2015年度资金结余、结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资金,避免出现该用未用和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同时,要主动征求当地财政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等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确保测算结果科学、准确。
请将测算结果填入《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和《2016年粮棉油糖作物生产机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见附件),编写简要的测算说明,包括测算依据、公式、必要的测算过程和是否存在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资金因结余而被收回或统筹使用的情况及金额等(不存在问题也要明确说明),并于7月10日前将主要领导审签的调查表和测算说明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局,其中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的调查表以传真形式报送。
邮箱地址:nm [email protected] ;
联系电话:0471—4300269(传真)。
附件:1. 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需求调查表
2. 2016年粮棉油糖作物生产机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