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高标准完成2016年度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02.01.2017  20:01

  发放高龄津贴,是二连浩特市市委、政府实施的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和暖心工程。二连浩特市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并把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在全区率先实行普惠制。2016年,共为1069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分两次发放资金213.81万元(其中有农村牧区55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1.04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高龄津贴这项民生政策,更好的发挥其成效,二连浩特市民政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发放资金。一是及时、足额、依规发放,做到高龄津贴不漏发;二是加强发放对象注销、退出管理,做到高龄津贴不超发;三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核查制度,做到高龄津贴不错发。二连浩特市民政局还建立了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完善了老年人档案管理,使高龄津贴人员信息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通过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切实让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老优待政策,为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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