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委谋划2016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重点工作

15.01.2016  11:41

按照通辽市政府2016年政府部门工作安排,通辽市民委与自治区民委进行工作对接后,提前谋划2016年民族宗教蒙古语文重点工作。

一、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实施《通辽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引入苏木乡镇、嘎查村、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家庭、医院、宗教场所,评选一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个人,逐步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到2017年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

对全市革命纪念类、文物博物类、旅游文教类场所进行全面筛选备案,以市政府名义命名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基地,向自治区推荐申报。

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国家级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1万平米城市少数民族培训中心。 

二、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争取向自治区协调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支持,全部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进一步扩大嘎查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受益面,助力民族地区脱贫。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示范村镇。

加强民品民贸企业服务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合理调整“十三五”期间民品企业,努力促成东北四省区民族用品展销会。

三、积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编制完成《通辽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活动。通过邀请、联办等方式举办蒙古象棋、马头琴大赛等少数民族文体赛事,着力培养传统民族体育竞赛项目顶尖选手和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人,建设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进一步完善宗教管理三级网络建设,严格落实《加强我市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适时召开第二届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举办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班,提高宗教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蒙古语文工作

        依据《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通辽市蒙古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联合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做好农村牧区蒙古语授课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继续加大市面用文两种文字并用整顿力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自治区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城市文化环境。组织举办全市首届蒙语授课中小学生听写电视大赛、全市蒙语授课中小学生作文有奖大赛,全市翻译培训班及翻译大赛。根据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筹备建设通辽市“互联网+民族医”工程,通过信息化手段为蒙中医推广提供支撑。加强蒙古语言文字推广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时期拟建通辽市蒙古语言文字农牧民科技培训中心、通辽市蒙古语言文字标准音培训测试评定中心、通辽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推广服务和科学研究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