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三强化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

01.03.2016  13:57

 

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三强化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

一是强化信用约束,提升农资经营主体自律意识。充分运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经营异常名录,引导农资经营主体充分认识信用状况对自身发展的关键作用,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落实农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责任;健全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如实记录产品的流向、数量等信息,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制定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标准,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做到规范一批农资经营单位,创建一批诚信农资示范店,推动提升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自律意识。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农资集散地、仓储集中地以及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为监管重点,适时组织开展以种子、化肥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农资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红盾护农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强化农资质量监管,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能力。以市场检查发现、农民群众投诉突出、新闻媒体披露、屡次抽检不合格、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作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利用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公示守信及失信农资经营业户,公布农资质量监测结果,实施农资电子化管理,实现农资产品状态可记录、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追踪的目标,努力从“依靠人力事中、事后打假”向“依靠科技事前防假”转变,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再次回流农村市场,尽量避免、减轻农民消费者的损失。(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