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5年起对孤儿大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11.12.2015 01:10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确保孤儿大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对从2015年起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孤儿的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新生一次性资助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新生一次性资助30000元。为充分保障孤儿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目前,自治区已下拨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资金493万元。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1.12.2015 01:10
故
事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