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业厅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和督查工作

21.02.2017  22:37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单位第一批核查和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组成核查组,对首批三个试点县认真开展了核查,核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我区首批三个试点县认真按照创建方案和考核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创建要求。

  此外,今年我厅组织开展的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督查均覆盖到三个质量安全县,加大了对质量安全县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指导。(通讯员  陆荣杰  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