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各项督察工作
为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春节期间持续安全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司法厅警务督察处从1月26日至2月3日(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七),组成5个督察组,采取实地督察、网络视频督察、电话督察等方式对监所安全稳定,厅机关和监狱局、戒毒局及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带班值班,警车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了督察。
3个实地暗访督察组分赴呼和浩特第四监狱、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病犯管理所、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司法局,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的形式对司法局领导带班、行政工作人员值班情况,警车使用及节日期间封存情况进行督察。对监狱、戒毒所的重点罪犯、重点戒毒人员管理情况,监所大门等关键部位,重点人员、重要时段、重点环节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罪犯、戒毒人员节日期间的物质文化生活情况,卫生防疫、饮食质量、食品安全和疫情检测等情况进行了督察;1个网络视频督察组在厅机关信息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对全区17所监狱干警节日期间的值班在位、警容风纪及监所安全稳定等情况进行了督察;1个电话督察组通过电话对厅机关和各盟市司法局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督察,先后共督察32次。
从督察整体情况看,各单位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区司法局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切实加强安全警戒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各项措施。春节期间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履职在岗,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尽责。警车及时封存,没有出现公车私用现象;监狱戒毒场所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干警坚守岗位、严格执法。监所内部节日气氛活跃,节日娱乐项目丰富。自治区第一女子监狱、自治区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开展了座谈会、游艺比赛、新年舞会等各种娱乐活动。同时,在节日期间,各监狱、戒毒所改善了罪犯和戒毒学员的伙食,提高了罪犯和戒毒学员的饮食质量,强化了食堂和厨房的卫生安全。但督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监所食堂的铁制炊具管理仍不规范。二是一些监所节日娱乐活动比较单一。三是个别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仍然存在带班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