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活动

26.11.2015  11:40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2015年,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从三方面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制度,以生动浅显的宣传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

一、精挑细选,确保所选案例典型性

        建立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横向、纵向联动协调机制,在全市确定20名“以案释法”信息员,定期报送案例、研究相关工作。从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单位、司法行政部门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典型的、成熟的、针对性强的案例以及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作为释法重点,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以来,共收集案例50余个,  做到了案例收集常态化。

二、多管齐下,扩大释法工作覆盖面

        一是依托农村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鄂尔多斯市一村(嘎查、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于7月31日正式启动,《鄂尔多斯市“一村(嘎查、社区)一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已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对全市所有的嘎查村都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这也为依托农村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创造了条件。法律顾问人员到嘎查坐班、走访过程中,会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向村居民详细解释法律法规,厘清法律事实,引导帮助群众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事民事经济活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产生,把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工作实践中,运用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15年,市司法局筹备组建了的“普法讲师团”,由76人组成的专家库同时成立,成员中包括公检法司及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全市优秀律师,同时我们还将纪检委、信访局的工作人员吸收了进来,借助乡村文化礼堂、流动普法大讲堂平台,以巡回宣讲、集中授课、疑难问题“会诊”等形式,组织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三是借助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始终把借助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作为推进全市法治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关于继续加强在鄂尔多斯市媒体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的合作,精选案例、循序推进,使法治宣传教育进入全市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截止目前,电视台《法视界》专栏共制作播出以案释法节目33期,电台《直播说法》播出39期。报纸《社会法制》专版每周刊出1期,宣传和推广我市普法依法治理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将生冷的文字转化为生动的法制漫画,增添趣味性和可读性,扩大读者面。 
三、要求严格,保障释法工作长效性

        为避免以案释法工作浮于形式、走过场,真正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作用,市司法局对每季度发布典型案例、制作法治节目、宣讲典型案例、上报典型案例及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的次数作了具体要求,将该制度工作纳入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六五”普法总体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以增强以案释法的可行性、长效性。